海北地区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办理全攻略

海北 更新于:2025-01-10 17:03
  • Aimee罗

    海北地区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准备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居住证明(如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 4. 无违法记录证明; 5. 相关部门出具的同意转户证明。
    二、办理流程
    1. 向当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 2. 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报送至当地公安局; 3. 公安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户口迁移证》; 4. 申请人凭《户口迁移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5. 申请人将《户口迁移证》和户口簿等材料提交给现居住地派出所; 6. 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户口转入手续。
    三、注意事项
    1. 在办理过程中,请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当地派出所咨询; 3. 办理时间:一般情况下,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时间为1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当地公安机关为准; 4. 部分地区可能存在特殊政策,请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四、其他建议
    1. 提前了解当地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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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佳她奶

      1、申请指标:

      每年省市人事局向各区县人事局和相关部门下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与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家属农转非指标。

      2、初审:

      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核。

      3、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各区县人事局对对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4、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

      各区县人事局对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填写《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5、复核:

      省市人事局在接到农转非申报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合格者开据《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

      6、办理:

      各区县人事局持《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农转非名单》先后到市公安局、区、县公安局办理农转非手续。

      7、完成申请:

      录用公务员、招收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农转非工作,由各系统区县主管部门摸清基本情况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送交区县人事局审查,区县人事局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在收到材料后按照农转非的工作程序上报市人事局审批,同时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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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后知后觉丶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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