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青海交警曝光,肇事逃逸案例!撞车后驶离全责,驾驶证记6分】

海北 更新于:2025-05-16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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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交警微发布:典型案例 | 撞到路边车辆后驶离? ! 事故负全责驾驶证记6分】
    2025年3月18日8时40分许,号牌为青A10***的小型轿车在海北州祁连县雏鹰幼儿园门口与停放在路边的号牌为青A09***号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当事人驾车离开现场,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祁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调查,号牌为青A10***号肇事车辆系卜某某驾驶,其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卜某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

    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青海交警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交通肇事逃逸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广大驾驶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切勿以身试法。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并报警保护现场,千万不能选择逃避,肇事逃逸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青海交警微发布#@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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